三亚市粮食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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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;受市发展计划局委托,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粮食工作的相关政策、法规、规章,以及相应的发展计划和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。
(二)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综合管理工作,负责粮食购销企业市场准入的资格审核。协同物价部门提出实施粮油价格的实施原则。
(三)监督实施粮食储存、运输的技术,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标准的管理工作。
(四)指导监督储备粮工作,指导和帮助缺粮地区的粮食调剂,确保灾年粮食供应。
(五)开展粮食行业的调查研究,负责粮食市场行情预测;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全市粮食财务挂帐的专户管理和分解消化工作;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;发布全市粮食行业信息,承担行业统计工作。
(六)承担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内部审计工作。
(七)承担全市军队粮油供应计划安排、军用粮票管理、财务结算和军粮供应网点建设等工作,确保军粮供给。
(八)负责退耕还林补助粮食供应工作,组织落实粮食调运和供应。
(九)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,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;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;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,提供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。
(十)承办市发展改革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。